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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新《土地法》出台,这些农民能拥有多处宅基地。

    信息发布者:刘梅生
    2017-09-09 11:02:14   转载
     从2016开始国家就快开始修订《土地管理法》,针对现有农村相关土地问题进行重点解决,目前《土地管理法》经过第四次修订,终于在2017年出台了,在新的《土地管理法》中,针对当前农村宅基地问题也给出了明确说明,未来这些农民在农村能够拥有多套住房了!

      新《土地管理法》主要是为了删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障碍,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,晚上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,尤其是对于宅基地而言,将会保障与落实农民的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,保障农民实现户有所居的权利;由于我国一直遵循“一户一宅”的土地分配原则,但是在许多地方由于土地资源紧缺难以满足一户一宅,而有一些地方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导致农民拥有多处宅基地,对此新《土地管理法》也提出放宽“一户一宅”的限制。

      在改革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,下方农村宅基地审批权限,对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作出补偿的同时,对于那些人均土地较少、难以满足一户一宅的地区,规定县级枕骨有义务保障农民居住权利,可以通过建设农民公寓,农民住宅小区等房屋解决农民住房难题。而针对农村当前存在一户多宅的问题,也不会盲目的一刀切进行收回,而回根据农民的实际进行实际有效的处理,未来这些农民将能够拥有多处宅基地。

      继承父母宅基地的农民,虽然说宅基地是不能够继承,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能够继承的,而且随着地随房走,因为继承出现的一户多宅是合理合法的,不会被收回。
      合法买入宅基地的农民,宅基地能够在农村集体组织内部进行流转、买卖,在签订买卖合同,并且办理了相关宅基地、房屋产权过户,也是合理合法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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